1、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 ,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 。8月2日 ,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2、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 ,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
3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 ,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4、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9日11:00自唐山乘坐私家车约12:30到达乐亭县泰和盛景东区媛福达超市并居住。
为寻找黎某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4日12:30由南京南站乘坐G1228次列车,于18:01到达唐山站 。出站后在东广场乘坐出租车回家。3月15日8:30于茂华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在中环广场下车。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该居民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 ,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 。
确诊病例:黎某,男 ,居住地:阳春市春湾镇新明村委会东风村,为11月8日报告的确诊病例的丈夫,11月8日落实隔离管控 ,11月10日核酸检测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孔某某曾于2月6日—2月8日在我区有如下行动轨迹:2月6日,17:10 ,入住丰南区百合苑小区南门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18:40-19:10,在酒店附近“北京卤煮”用餐。2月7日,上午驾车去往海港经济开发区 ,17:00返回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后无外出 。
2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二人在丰期间活动轨迹公布如下:2022年1月1日11:30-13:00,王某某、孔某某在丰南区宏利饭店用餐。2022年1月2日9:00-10:00 ,王某某在丰南区云玲造型理发。
3、现将该名密接人员在我区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3月8日,19时左右回丰南区盛达公寓,在公寓楼下新华市场买泡面 、炸串;19时30分返回公寓就餐。之后未外出 。
不是。根据唐山疫情防控政策:密接者是不需要去隔离点进行隔离的 ,只需在家隔离即可。密接有以下几种方式: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共同居住一起生活和工作超过14天以上为密切接触者 。
唐山火车站没有疫情,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无密接人员 ,该地区已将为低风险地区,疫情常态化区域,唐山火车站正常运行 ,因此是可以通行的。目前,唐山市疫情管控相当严格,从唐山市火车站的出站防疫措施可以看出来。
更新时间:7月29日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刘某滴滴快车和张某某出租车乘车人员的公告广大市民:2021年7月28日,开平区疾控中心接路北区疾控中心转来协查函:我区居民刘某和张某某曾与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有过密切接触 ,二人被确定为次密接 。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迁安市防控办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接李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12月6日00:47分,我市接到协查函,函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列车同车厢人员李某 ,目前在我市。
近期杨某多次乘坐公交车,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2月6日16:30左右从唐山站西广场乘坐84路公交车,17:30左右在和泰里下车 ,步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并对毕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为寻找毕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11月17日18:25由唐山站乘坐22路公交车,18:45在凤凰世嘉站下车。11月18日6:52由凤凰世嘉站乘坐22路公交车 ,7:12在唐山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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